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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受廣東省高州市地方稅務局的委托,于2016年 7月6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購網上發布的征稅業務樓外墻維修,現將原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澄清/更正:
原招標文件:
技術商務評審因素表
技術因素 |
權重 |
|
技術商務條款 響應程度 |
優于招標文件要求,5-4分,滿足招標文件要求3-2分,低于招標文件要求,1-0分 |
5 |
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|
橫向對比投標人施工方案的關鍵線路、計劃編制、進度編制及保證措施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分 優 5-4 分,良3-2 分,一般 1-0 分 |
5 |
關鍵施工技術、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、難點分析和解決方案 |
橫向比較投標人對項目關鍵技術、工藝的表述,對重點、難點的建議,解決方案完整性、可行性 |
5 |
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與承諾 |
橫向比較投標人相關措施及承諾是否符合項目實際情況,實施措施是否規范、具體、完備、可行 優 5-4 分,良3-2 分,一般 1-0 分 |
5 |
勞動力投入計劃及其保證措施,機械設備投入計劃 |
橫向對比投標人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是否滿足需要,調配投入計劃是否合理、準確 優 5-4 分,良3-2 分,一般 1-0 分 |
5 |
擬投入人員的資質及經驗 (擬投入人員評分以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為準,不提供證明不得分) |
1、項目負責人資質(共計3分) (1)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資格的 得3 分。 2、其他成員資質及搭配(共計5分) (1)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 2 分。 (2)班子人員齊備、搭配合理 3 分;基本合理2分;不合理0-1分。 3、項目負責人經驗(共計4分) (1)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來曾擔任的項目獲得魯班獎得3分。 (2)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來曾擔任的項目獲得省優質獎得1分;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來曾擔任的項目獲得市優質獎得0.5分。 (限于2012年6月1日以來辦理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,必須提供項目經理個人獲獎證明) |
12 |
投標人榮譽 (指房屋建筑工程類別) (同一獲獎項目只計算最高得分) |
(1)企業承建的項目中曾獲得“魯班獎”的得3分。 (2)企業承建的項目中曾獲得“金匠獎”的得2分。 (3)企業在2012以來承建的項目連續三年獲得“省級優質獎”的得5分,連續二年獲得“省級優質獎”得3分,獲得一次“省級優質獎”的得1分。(本項最高分為5分) (4)企業承建的項目中曾獲得國家級安全文明工地獎得2分;企業承建的項目中曾獲得省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獎得1分;企業承建的項目中曾獲得市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獎得0.5分。(本項最高分為2分) |
12 |
投標人信譽 |
1、投標人連續十五年或以上獲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頒發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證書的,得3分;連續十年或以上獲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頒發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證書的,得2分;連續五年或以上獲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頒發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證書的,得1分,否則得0分。 2、投標人在2012年以來曾獲得省級以上(含省級)誠信示范稱號的得3分,否則得0分。 3、投標人在2012年以來曾獲得省級以上(含省級)最佳誠信企業稱號的得3分,否則得0分。 |
9 |
投標人財務實力(2分) |
(1)企業注冊資金5000萬元(含)~10000萬元(含)(得0.25分);10000萬元~15000萬元(含)(得0.5分);15000萬元以上(得1分)。 (2)2014年度或2015年底企業流動資產3億元以上的得1分; 流動資產2億元(含)~3億元(含)的得0.5分; 流動資產1億元~2億元的得0.25分; 流動資產1億元(含)以下不得分。 (以2014年度或2015年度財務報表為準) |
2 |
投標人創新能力(2.5分) |
企業具備省級或省級以上“施工工法證書”或企業具有發明專利,每一項得0.25分,本項最高得2分。 |
2 |
投標人企業認證情況 |
橫向比較投標人企業認證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分 優 3 分,良2 分,一般 0-1 分 |
3 |
類似項目業績 |
對投標人的項目業績進行橫向比較評分 優 5-4 分,良3-2 分,一般1-0 分 |
5 |
合 計 |
70 |
更改為:
技術商務評審因素表
技術因素 |
權重 |
|
技術商務條款 響應程度 |
優于招標文件要求,7-10分,滿足招標文件要求6分,低于招標文件要求,0-5分 |
10 |
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|
橫向對比投標人施工方案的關鍵線路、計劃編制、進度編制及保證措施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分 優 8-10 分,良 4-7 分,一般 0-3 分 |
10 |
關鍵施工技術、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、難點分析和解決方案 |
橫向比較投標人對項目關鍵技術、工藝的表述,對重點、難點的建議,解決方案完整性、可行性 |
10 |
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與承諾 |
橫向比較投標人相關措施及承諾是否符合項目實際情況,實施措施是否規范、具體、完備、可行 優 8-10 分,良5-7 分,一般1-4 分 |
10 |
項目負責人業績、項目班子及管理經驗 |
(1)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資格的 3 分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 2 分。 (3)班子人員齊備、搭配合理 3 分;基本合理2分;不合理0-1分。 |
8 |
勞動力投入計劃及其保證措施,機械設備投入計劃 |
橫向對比投標人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是否滿足需要,調配投入計劃是否合理、準確 優 6-8 分,良 3-5 分,一般 0-2 分 |
8 |
綜合實力 |
橫向比較投標人的財務狀況、信用、工程獲獎情況、企業認證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分 優 5-6 分,良 3-4 分,一般 1-2 分 |
6 |
類似項目業績 |
對投標人的項目業績進行橫向比較評分 優 6-8 分,良3-5 分,一般 0-2 分 |
8 |
合 計 |
70 |
招標文件與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,以本澄清公告為準;其他內容不變。
注:已報名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書面(傳真)確認已獲悉此更正公告,不論投標人是否書面確認,本更正公告一經指定媒體發出,視為有效送達。
特此公告。
代理機構聯系人:謝小姐、黃小姐 采購人聯系人: 羅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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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2016年 7月11日